2008年4月1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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拿着公证书就可申请执行
东阳法院、司法局联手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陈巧锦

    本报讯 拿着公证书就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近日,东阳市法院和东阳市司法局达成了“加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执行工作”的共识。东阳市公证处陈副主任说,这么做可以及时维护老百姓的权益,同时还降低了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和国家的司法成本。
    去年,老陈把5万元钱借给了一位朋友,为了避免追款时有麻烦,他想到公证处办一个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。不料,老陈被告知,公证处已经不办理这类公证了。据了解,由于衔接和协调上的问题,这类公证在执行中遇到了种种困难,为此公证处只能停办了此类业务。
    公证处陈副主任说,对于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,如果到法院走诉讼途径,不仅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,还要耗费不少时间成本,少则三个月,多则两三年。可如果通过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,则可以跳过诉讼阶段,直接进入执行程序。
    这种便利最直接体现在银行信贷和汽车销售行业。一汽车销售商告诉记者,随着消费观念的更新,不少人都是贷款买车,可汽车是满世界跑的,一旦发生债务纠纷,如果通过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,就可以通过法院立即执行汽车。可如果通过诉讼途径,经过一两年,再加上折旧费,汽车早就贬值了。“时间的代价更胜于金钱的代价”,这位销售商说。
    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东阳市法院和东阳市司法局经过多次协商,最终达成了《关于加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根据这份《意见》,债权人、债务人双方住所在东阳市或债务人一方住所在东阳市,同时,债权文书中抵押或者质押的财产或被执行的主要财产在东阳市的,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,债权人拿着公证处出具的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》和《执行证书》即可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    执行申请人提出申请后,法院要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执行申请人。执行申请人应当积极提供可执行财产的线索,法院在接到线索后七日内采取执行措施。根据新修改的《民事诉讼法》,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。